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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发布者:教研与教材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本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进度安排,教务处将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见附件1)

2022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

2021年校级教改延期结题项目。

二、结项材料

(一)《西安翻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1份;

(二)研究报告(附件5);

(三)其他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期刊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带项目编号)、知网检索证明,合为一个PDF文档;

(四)《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每院汇总填写一份。


三、结项方式

教务处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学校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公布。

四、结项结论

结项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五个档次。重点教改项目原则上应达到“良好”及以上档次,一般教改项目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暂缓通过”的项目需进行整改,下一年重新申请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和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五、材料报送

(一)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6日至30日前进入https://v2474.kypt.chaoxing.com/教研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6)填报,所有附件均转为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其中结题验收报告须签字盖章。

(二)各学院于9月3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报告、支撑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不需要纸质)整体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与教材科。

六、注意事项

(一)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要注重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对在教学实践中改革意义重大、成效显著、创新性强的项目成果,学校将作为省级教改的培育项目。

(二)予以撤销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已使用经费全部退回。

联系人:范兵华  郑军

联系电话:85893109

附件: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结题项目名单》

2.《西安翻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结题项目汇总表》

4.《西安翻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

5.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6.西安翻译学院教研系统教师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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