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语办〔2022〕7号),我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从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工作人员和普通话水平测评员中间进行层层评选,经学校审核考察后,确定推荐西安翻译学院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西安翻译学院普通话测试站站长、教务处副处长孟贤军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现公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一周(2022年9月19至9月26日)。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书面具名向西安翻译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科技楼一楼教务处处长办公室;电话029-85898920)